常見問題
自動交換財務賬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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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交換財務賬戶資料」於強積金計劃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何時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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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在哪裡找到自我證明表格內所使用的名詞及措辭釋義?
請按此了解詳情。
「保就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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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就業」計劃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2022保就業」計劃(保就業),向僱主提供為期三個月(即2022年5月、6月和7月)的工資補貼,以協助他們保留現時僱員,甚至在疫情許可的情況下重振業務時增聘員工。合資格的自僱人士亦可申請一筆過資助。
保就業申請期為2022年4月29日早上8時至2022年5月12日晚上11時59分。
如有查詢,可電郵enquiry@ess.gov.hk。申請者如需專人協助,可透過熱線(1836-122)預約。申請期內(2022年4月29日至5月12日)辦公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計劃的資料,請參閱網頁: https://www.ess.gov.hk 。
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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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怎樣安排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除了獲豁免人士外,你應安排年滿18歲但未滿65歲的全職及兼職僱員,在受僱首60日內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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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部分員工是從海外聘請來港工作,他們是否需要參加強積金計劃?
如果你的員工獲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逗留工作,而他們從海外來港工作而不超過13個月或已獲得海外退休計劃保障的非永久居民,他們便可獲豁免參加強積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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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算強制性供款?何為「供款日」?
強制性供款是根據僱員的有關入息計算。有關入息包括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包括房屋津貼或其他房屋利益),但不包括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僱主及僱員均須以僱員有關入息的5%作出供款,並受限於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
「供款日」指有關供款期終結日所在曆月最後一日之後的第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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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僱員離職,我應該如何處理?
當僱員離職時,你有責任在僱員離職月份最後一天之後的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強積金受託人該僱員離職的日期及原因,並須為他支付最後一期強積金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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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抵銷離職僱員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僱主應根據「僱傭條例」向合資格的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在法例規定下,僱主可以利用僱主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抵銷向僱員支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為此,你可向中銀保誠受託人提交以下文件:
- 請在「付款結算書」上清楚填寫該離職僱員的最後受僱日期、最後供款金額、終止服務原因及長期服務金/遣散費退款申請;及
- 已由僱員簽署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收款証明書」[FORM LSP/SP REFUND] (簡易強積金)或[MY LSP/SP RECEIPT] (我的強積金)
僱員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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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兼職工作,是否需要參加強積金計劃?
如果你已連續受僱60日或以上,你的僱主必須安排你參加強積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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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發放如給我的佣金或花紅是否有關入息的一部分?如果是,我該如何就該筆佣金或花紅作出供款?
佣金或花紅是要納入計算強積金供款的。僱員和僱主的供款額均為僱員有關入息的5%,並根據最高及最低有關入息水平計算供款。有關入息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已支付或須支付予僱員的任何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但不包括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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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基金組合指示的每年上限是多少次?每次指示有手續費嗎?
更改基金組合指示每年沒有次數限制,亦毋須任何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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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何查閱我的強積金賬戶供款記錄或結餘?
你可透過以下途徑查閱你的強積金賬戶供款記錄或結餘:
- 透過互聯網頁、智能手機或平板電腦應用程式登入你的網上賬戶
- 致電中銀保誠強積金熱線2929 3030 (簡易強積金)或2929 3366 (我的強積金)
- 於中銀香港/銀通網絡的自動櫃員機以你的銀行提款卡或信用卡查閱強積金結餘
- 每年向你發出的年度權益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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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沒有工作,可否從強積金計劃中提取累算權益?
計劃成員如未滿65歲,不得提取累算權益。只有在下列的特定情況下,計劃成員才可提前提取累算權益:
- 年滿60歲並提早退休;
- 永久離開香港;
-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 罹患末期疾病;
- 小額結餘不超過$5,000;或
- 死亡。
自僱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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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是的士司機,是否需要為自己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如你與某公司簽訂服務合約,但並非該公司的僱員,你或會被視作為自僱人士。因此,你必須以自僱人士的身分,為自己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並作出供款。
如你與某公司簽訂僱傭合約,並以僱員身分受僱滿60日,僱主便須為你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並為你作出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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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自僱收入不多,是否仍需參加強積金計劃及供款?
任何年齡介乎18至65歲的自僱人士,無論業務賺取多少盈利,仍須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如果你的有關入息少於最低有關入息水平,或你的業務蒙受淨虧損,便毋須作出強制性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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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是合夥公司的合夥人,應如何計算有關入息?
你應根據有關計劃財政年度內的有關入息及所佔的股分,按比例計算你在該段期間應佔的公司利潤而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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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計劃的財政年度內終止自僱,應該怎辦?
你應根據在該段供款期內的自僱日數,按比例重新計算須支付的強制性供款,並須在下一個供款期開始前通知計劃受託人你停止自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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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隨時提取我的強積金累算權益嗎?
不可以。只可在下列的情況下,你才可提取你的強積金累算權益:
- 已達65 歲;
- 年滿60歲並提早退休;
- 永久離開香港;
-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 罹患末期疾病;
- 小額結餘不超過$5,000;或
- 死亡。
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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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強積金個人賬戶?
強積金個人賬戶是一個用來保存你以往受僱或自僱時所累積的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賬戶。個人賬戶一般不會接受新的供款,但會繼續根據你的指示為累算權益作出投資,因此仍會涉及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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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擁有多個個人賬戶,如何將它們整合至中銀保誠?
若你在中銀保誠已設有強積金個人賬戶,你只需填妥「計劃成員整合個人賬戶申請表」[MPF(S) - P(C)]及遞交至中銀保誠,你便可一次過將多個個人賬戶整合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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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一個個人賬戶,我會獲發成員年度權益報表嗎?
會。只要你於計劃財政年度完結時(即每年的3月31日)仍是我們的計劃成員,我們便會向你發出成員權益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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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更改投資基金組合指示嗎?
可以。你可隨時更改投資基金組合,沒有次數限制,沒有轉換基金手續費。你可透過網上、手機程式、電話話音系統或填妥表格後以傳真或郵寄方式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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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否供額外的自願性供款呢?
可以。任何僱員成員、自僱人士或個人賬戶成員都可供定期額外自願性供款,並按月以自動轉賬形式由其個人銀行賬戶繳付或受託人同意的其他方法繳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