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交換財務賬戶資料」將於2020年1月1日起實施,強積金計劃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行政表格已作出更新
由2020年1月1日開始,本公司須按《稅務條例》(第112章)遵守「自動交換財務賬戶資料」框架下強積金計劃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須作出的盡職審查及申報責任。所有於2020年1月1日當天或之後開立的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新賬戶,申請人必須提交完整的自我證明以申報其稅務居民身分,否則相關賬戶開立程序將無法完成。
強積金計劃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的有關行政表格已作出更新,以供成員提供稅務居民身分自我證明,客戶可於本公司網頁www.bocpt.com的「下載區域」下載最新表格。
如有查詢,請即與本公司客戶服務代表聯絡:
簡易強積金計劃積金行政熱線:2929-3030
我的強積金計劃客戶服務熱線:2929-3366
溫馨提示 - 如閣下的稅務居住地有任何改變,閣下必須在改變後的30天內通知受託人有關的改變並提供最新的自我證明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