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份 (供款日: 2月11日) 的強積金供款安排溫馨提示
法例訂明,僱主須於每月供款日或之前,將上一個供款期(一般指糧期)的強積金供款、已填妥的「付款結算書」及「僱員終止服務通知書」(如適用)送達受託人。
2019年1月份強積金供款期的供款日為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請留意 2月1日至11日期間,僅有4個工作日(即1、4、8和11日),鑒於許多僱主和僱員或會於農曆新年假期休假,僱主須預留文件郵遞及供款處理時間(建議最少3個工作天),以免延誤。違規僱主會被徵收供款附加費和罰款。
本公司提供多種途徑方便僱主支付強制性供款及遞交供款資料,為減輕行政負擔,僱主可考慮建立自動轉賬(須填寫「直接付款授權書」授權銀行建立轉賬)或通過「中銀企業網上銀行」支付供款,享受準時便捷的繳費服務,並使用電子方式遞交供款資料。
本公司提供的強積金供款計算軟件「易出糧」或「供款靈」均可供僱主製作電子供款檔案,免除手寫或郵寄「付款結算書」帶來的繁瑣與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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